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补考工作定于2019年3月29日(第五周周五)前开展,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考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了缓考或考试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具体涉及课程及学生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表》(附件1)。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安排补考,可参加学期末重修考试。
二、 补考时间及安排
(一)教务处组织补考
1.补考科目:上学期部分统考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详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表》(附件2)。
2.补考时间:
3月22日(第四周周五)19:00~20:40
3月23日(第四周周六)08:20~20:40
(二)二级学院组织补考
补考科目: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