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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19-2015]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和流程的通知

2019年06月25日 17:54  点击:[]

学院通知 19-2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和流程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和工作基础,将学院七个专业划分为财经组(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管理)和管理组(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现就相关修订原则和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  修订原则

1. 各专业课程总课时不低于2500学时,不超过2510学时。

2. 纯理论课程和理实一体课程18学时计1学分,纯实践课程24学时计1学分。

3. 实践教学总学时数应占课程总学时的50%以上。

4. 必修课课程门数原则上控制在35门以内,每学期安排20个教学周,周学时最高不得超过26学时,不得低于16学时。第1--第4学期每学期的教学课时应基本持平,不得出现某个学期课时偏多及某个学期课时偏少的情况。

5. 每个专业每学期安排2-3门考试课程。

6. 各专业同一门课程的课程名称原则上须统一。

7. 每个专业统一设置2门学院平台课,即《公司运营综合实战》(48课时)、《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实训》(24课时)。

8. 每个专业组统一设置2门专业组平台课。财经专业组设置《经济学基础》和《区块链原理与应用》;管理专业组设置《管理学基础》和《市场营销》。

二、修订流程和时间安排

1.修订流程

专业教研室组织研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专业组组长审核→专业共建委员会审核定稿→院长审批

2.时间安排

6月27日前专业教研室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7月1日前专业组组长完成审核

7月4日前专业共建委员会定稿

7月8日前提交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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