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19-3021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申请大学生校外基地建设奖励的通知
依据《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专项基金”使用项目一览表(2019版)》11-2校外大学生基地建设的规定,我院为调动教师们校企合作工作积极性和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计划给予2019年度学院建设的校外大学生基地发放相应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校外大学生基地需挂牌并有实际合作内容,当年新建基地合作内容至少完成2项,原有基地合作内容至少完成4项。校企合作内容包括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育改革、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学生实习与就业、双师队伍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进、共建实验室、开展社会服务等。
请满足条件的基地负责人整理相应的佐证材料,最迟在2019年12月27日提交至科研办,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办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