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0-20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教务通20-051)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教务通20-055)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一)教学任务安排的基本原则
1.各专业教学任务由教研室主任进行统筹安排,要求根据2019年教师绩效考核的排名顺序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优先安排考核排名靠前的教师,每个教师承担课头数原则上不超过3门。
2. 每个专业至少安排一名符合高层次企业兼职教师资格条件的企业人员上课,企业兼职教师可考虑安排线上授课。
3.教研室之间可内部协调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4.承担外院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向学院提前报备。
(二)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的要求
1.任务安排表中各栏目需填写完整(包括“工号”“课室要求”等)。
2.“起止周”一栏,整周实训课的请初步确定好整周实训周周次,其它可不用填写。
3. 充分考虑本专业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学期总学时450节左右),对于老师要求排机房的课程,只能考虑排进专业实训室,学校原则上不提供公共机房。
4.各教研室请于17周周一(6月15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发至教务办姚仟处。
二、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
(一)教材选用要求
1. 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选用教材应相对稳定,要考虑教材内容、难度、层次适合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篇幅、价格等适应学生的经济负担能力,原则上,72课时以内(含72课时)课程选用教材,非艺术类教材定价每本不超过50元,72课时以上课程选用教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教材类别上浮20%以内。
2. 不同专业课程名称和课程标准一致的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种教材,专业群内打通的相同(相关)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教材。原则上一门课程选用一本教材,特殊情况须填写附件2《教材选用审批表》详细说明原因,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报教务处审批,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方可选用。
3. 未经学校立项审批自行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得使用。首次选用经学校立项出版的(含主编或参编)教材,选用负责人填写《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附件3),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报教务处审批,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方可选用。
4.2020年 5月31日前未正式出版的教材、2020年6月15日前没有成稿的自编讲义(实训指导书)不接受征订或印刷委托;对使用自编讲义(实训指导书)的课程,需提交对应课程的电子书稿,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制后发放,不得私自委托校外机构印刷,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 严禁选用质量低劣非正规出版社推销的教材,不选用包销类教材。
6. 未经申请备案或未在省教育厅目录中的境外教材一律禁止选用。
7. 教师用书订购数,不超过该门课授课教师数。
8. 教研室主任指定相关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负责选用教材的老师需在充分征求授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选定教材。如在教材选用中出现争议,教师需提供选教材样本,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确定。
(二)教材选用操作程序
教材选用与审批流程在OA校园网上操作完成提交,每门课程的教材选用由教研室指定的教材选用人负责。
入口:OA--教辅系统-- 教材选用
选用负责人设置是登录OA“教辅系统(管理端)”-教材管理-选用负责人设置
步骤:
教学秘书根据课程归属划分给教研室主任“选用负责人设置”-- 教研室主任将选用权限设置给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填写教材信息-- 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教材选用操作指南》。
注:17周周一(6月15日)前完成教材的选用和审核,此后系统自动关闭!
教务办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