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20-4014
2020-2021学年学校助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的57名2020-2021学年校级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3天,广大师生如对上述初审名单有异议,可在2020年12月18日前,署真实单位(班级、姓名)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1-533)反映,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殷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