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1-2007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1届(2018级)毕业生:
根据学校《[教务通21-050]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 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定于2021年5月23日(第十一周周日)前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21届(2018级)符合学校重修考试有关规定的学生,具体名单及科目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安排表及名单》(附件1)。
二、重修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廉洁修身)》、《经济应用数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应用实务》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名单及安排表》(附件1)。
2.考试时间
5月16日(第十周周日),单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考试要求
2021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
(二)其他科目
非考试课程的其他科目,于5月23日(第十一周周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安排表及名单》(附件1)。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安排表及名单
附件2-8
教务办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