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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22-300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平台及项目(第一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8日 10:48  点击:[]

学院通知 22-3003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平台及项目(第一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度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研平台及项目预申报组织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顺利推动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及项目的预申报进度,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类别(第一批,共5类)

1. 2022 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

2. 2022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教育综合改革、高等教育专项);

3. 2022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

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 年度常规项目;

5. 广州市科技局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预申报要求

预申报项目必须有校级课题、协(学)会科研课题等申报基础,或以科研团队、科研平台为基础申报。有以往研究基础的可以进行折抵,由科技处审定。

三、预申报材料

拟申报人围绕意向选题形成初步的思路及设计方案,填写拟申报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使用2021年版本,最终报送版本以2022年正式通知为准),申报书的电子版于2022420日前提交至学院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预申报评审

1)形式审查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专家评审

学院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选题及申报书逐个评阅和论证,确定预选项目(评审标准参考附件2)。

3)专家辅导

邀请校外专家,通过举办申报辅导报告会、与预选项目负责人“结对子”等多种方式为申报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辅导与打磨、提升申报书质量。

4)修改反馈

预选项目的负责人根据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俊贤 电话:020-37981286


附件1:省、市政府部门上一年度申报通知(第一批)

附件2:预申报项目评审标准


科研办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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