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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22-3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平台及项目(第二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07日 16:21  点击:[]

学院通知 22-3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平台及项目(第二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度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研平台及项目预申报组织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顺利推动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及项目的预申报进度,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类别(第二批,共7类)

1.广东省科协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

2.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科研项目

3. 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

4. 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6.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7.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预申报要求

预申报项目优先推荐:具备校级或协会(学会)科研课题申报基础,或以科研团队、科研平台为基础进行申报。有以往研究基础的项目可以进行折抵,由科技处审定。

三、预申报材料

预申报项目负责人围绕意向选题形成初步的思路及设计方案,填写相应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暂时用2021年度版本,最终报送版本以2022年正式通知为准),申报书的电子版于2022831日前提交至学院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预申报评审

1)形式审查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专家评审

学院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选题及申报书逐个评阅和论证,确定预选项目(评审标准参考附件2)。

3)专家辅导

邀请校外专家,通过举办申报辅导报告会、与预选项目负责人“结对子”等多种方式为申报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辅导与打磨、提升申报书质量。

4)修改反馈

预选项目的负责人根据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俊贤 电话:020-37981286

 

附件1:省、市政府部门上一年度申报通知(第二批)

附件2:预申报项目评审标准

 

 

科研办

2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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