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2-4009
关于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
领导小组与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学生资助工作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一项常规的重要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2号)中下达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资金安排,以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实施,同时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一、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经济与管理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资助专项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年级级长组成,负责领导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欧志勇
秘 书:殷金桃
成 员:张烨阳、韩文娟、林伟凤
二、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主任,资助专项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院辅导员组成,负责审核所辖班级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推荐情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欧志勇
成 员:张烨阳、殷金桃、钟连品、李玉婷、阮素妍、邓肖敏、戚景山、覃艳雪、林伟凤、韩文娟、朱咏娟、卫凤琼、谢家俊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审核评定工作,研究决定国家奖助学金审核评定过程中的重大工作事项,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负责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对各班级报送的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