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2-20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召开2023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教学工作启动会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2023届(2020级/21级两年制)毕业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教学工作拟在本学期第五周(9月29日)开始至第十二周(11月18日)结束,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教学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会计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2022 年 9 月 28日(星期三) 19:30-21:00
2.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2022 年 9 月 29日(星期四) 16:30-17:40
3.物流管理专业
2022 年 9 月 29日(星期四) 19:30-21:00
二、 参与人员
2023 届(2020级)全体毕业生、指导教师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所有毕业生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等候。具体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教学工作启动会安排表》(附件1)。
2. 每个会场负责人讲解《综合实践项目》安排,并公布指导老师及所带学生的名单。
3. 会后,学生听从指导老师安排,若指导老师不在现场的可先行离场,等候指导老师联系。
4.所有2023届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启动会,因故不能参加启动会的学生请于28日12点前报学委,由学委汇总名单后交到1519成老师处。
5. 《综合实践项目》暂定于2022年11月17日(第十二周周四)下午进行答辩。每位毕业生的《综合实践项目》查重率不超过30%方可进行答辩,申请推荐为院级以上等级优秀的《综合实践项目》查重率应≤15%,未达要求的《综合实践项目》不予推荐。
6.所有2023届毕业生及2022届重修学生参照《综合实践项目报告书格式参考模板》(附件2)进行撰写。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教学工作启动会安排表
附件2:综合实践项目报告书格式参考模板
教务办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