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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24-200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2日 23:10  点击:[]

学院通知24-200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安排的通知

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生:

根据学校《[教务通24-036]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期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工作定于202447日(第六周周日)前完成,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补考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申请了缓考或考试不及格课程的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具体涉及课程及学生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安排表》(附件8)。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安排补考,可参加学期末重修考试。

  1. 补考时间及安排

(一)教务处组织补考

1.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其他非本校证件一律不承认)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安排表》(附件8)。

(二)学院组织补考

1.学院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其他非本校证件一律不承认)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安排表》(附件8)。

3.其他科目:《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2021级、2022级、2023级补考安排表》(附件8)及对应的考试试题(附件1-附件7)。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班学委及辅导员务必将补考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督促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

2.学院安排统考科目请监考教师1于开考前20分钟到人文艺术楼519办公室领取试卷,不得提前领取其他科目的试卷。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监考,在考试开始前要求学生做到隔行隔位就座,并检查学生相关证件(学生证,其他非本校证件一律不承认);强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秩序的正常稳定;组织学生签到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相关表格已附于试卷袋内);考场内有多门课程补考的,应当在考场里划分区域相对集中入座,收试卷时按课程分类,排序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考试试卷,确保无误后请监考教师2将试卷交回人文艺术楼519办公室。

3.阅卷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阅卷、评分、试卷装订以及相关材料存档工作。成绩录入由阅卷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操作(未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在成绩栏中注明“缺考”),补考成绩表打印一式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1519。阅卷教师须认真负责评阅试卷,及时、准确报送成绩,对晚报、错报的将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

2021级与2022级两年制:43日(第六周周三)23:59

2022级三年制与2023级:411日(第七周周四)23:59

 

 


 

教务办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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