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4-2021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召开2025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答辩会暨岗位实习安全教育动员会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务通24-129]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实践综合项目》教学工作的通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广州城建教〔2022〕26号)以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2025届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城建教〔2024〕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届毕业生综合实践项目教学成果答辩会暨岗位实习安全教育动员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 11月 21日(星期四)
14:30-15:00 岗位实习安全教育和系统使用培训会
15:00-17:00 综合实践项目教学成果答辩会
二、参与人员
全体指导教师、2025届全体毕业生。
三、 答辩形式
答辩形式分口头答辩和书面答辩:
1.口头答辩学生:由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完成作品质量及要求按所指导学生总人数的10%-20%择优进行推荐。
2.书面答辩学生:除推荐参加口头答辩学生外,其余学生统一采用书面答辩。
四、岗位实习工作安排及要求
1.所有指导老师及毕业生必须参加岗位实习安全教育会及系统使用方法培训。
2.每个会场的组长负责本会场毕业生的岗位实习安全教育动员会及系统使用方法培训,告知学院岗位实习安排及要求,以及强调外出实习的纪律。
3.指导老师指导并督促学生在2024年12月10日前登录“岗位实习管理系统”填写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和企业指导教师等信息,填写的信息需与《接受岗位实习单位函》相符。在实习中途更换岗位或实习单位的,需在系统提出换岗申请,重新提交《接受岗位实习单位函》、《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等材料,经学院同意后方换岗继续实习。具体操作手册请查看《岗位实习管理系统教师操作手册》(附件2)、《岗位实习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
4.毕业生开始实习前需上交具有家长签名的《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公司加盖公章的《接受岗位实习单位函》(一式一份),以及指导老师签名、学生签名、公司盖章的《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一式三份),资料由指导老师负责下发、指导填写并收齐纸质版(一式一份)。
五、答辩工作安排及要求
1.全体毕业生需于当天14:10前到达本人指导老师所在的会场进行答辩准备,且务必签到。具体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答辩会暨岗位实习安全教育会安排表》(附件1)。
2.每个会场安排 3-4名答辩教师,设组长一名,答辩教师所指导的所有毕业生在指导教师所在的答辩会场参加口头或书面答辩。
3.参加口头答辩的毕业生,请提前将汇报PPT拷贝到会场教室的电脑中,并准备一式一份纸质版综合实践项目成果于答辩前提交现场答辩教师进行审阅,答辩结束后交给自己的指导老师。参加书面答辩的毕业生,请在会场等候工作人员下发书面答辩表并按指示作答。
4.每位参与口头答辩的毕业生进行5分钟 PPT汇报展示,以及答辩教师提问3分钟。
5.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答辩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会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6.各答辩组长要负责安排填写好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汇总表。
7.除去口头答辩学生的综合实践项目教学成果准备一份纸质材料,其他毕业生只需将书面答辩表交给指导老师,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届《毕业实践综合项目》答辩会暨岗位实习安全教育会安排表
附件2:《岗位实习管理系统教师操作手册》
附件3:《岗位实习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教务办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