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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24-202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31日 10:57  点击:[]

学院通知 24-202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2024级在校生:

根据学校《[教务通24-167]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教务通24-191]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广州校区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本学期广州校区期末考试周统考安排在202516-14日(第19周周一至第20周周二)进行。学生须持有“双证”(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不可使用电子照片)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学生证丢失的凭“在校证明”代替学生证参加考试。为做好学校考试有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教、从严治考”落实到位,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学校统考(教务处组织)

 公共基础课程:2023级/2024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4级《思想道德与法治》共2门公共课列入本学期期末统考科目。

                                               


专业课统考如下表,共20门,为学校专业统考课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9-20周,具体考试安排请详见《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2023(三年制)重修考试(19周教务处安排

2023级(三年制)重修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非学校统考课程的安排已于20241210日发布,具体见《[学院通知24-2022]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科目安排工作的通知》。

2.其他为参加学校统考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重修)1门。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如下,具体考试安排请详见《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中的2023级重修考试安排表19-20周安排24-25-1”。

三、期末监考工作要求

1、本学期统考由各二级学院自主安排,学校教务处统筹,所以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考务室均不一样。考试安排表中第一监考人须在开考前25分钟到各开课学院考务室领取所负责考场的试卷袋;第二监考人负责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袋交到各开课学院考务室。试卷领取与返送均需签名确认。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换第一、二监考角色。监考人一经公布不得私自变更,变更监考人须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监考人员变更申请表》(附件4)申请,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2、公共课及学院专业课考务室安排如下(请各位监考教师务必提前核实监考科目所对应的考务室)

3、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监考,在考试开始前要求学生做到隔行隔位就座, 参加在线考试的考生按座位号就座,并检查学生相关证件(学生证,其他非本校证件一律不承认);强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秩序的正常稳定;组织学生签到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相关表格已附于试卷袋内) 考场内有多门课程考试的,应当在考场里划分区域相对集中入座,收试卷时按课程分类,排序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考试试卷,确保无误后请监考教师2将试卷交回指定考务室。

4、各监考人须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的考场,检查考场情况,打开投影仪,启动教师机,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jwgl.gzccc.edu.cn/,进入教务处网站,打开考试须知页面,输入考试课程、时间和班级信息。(或:学校教务处官网→考试须知→输入本场考试信息)

5、考人组织学生入场后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和组织学生考试签到(《考场记录表》与《学生签到表》已附于试卷袋内)。学生须持有“双证”(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不可使用照片)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学生证丢失的,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前线上申请并打印“在校证明”(数字校园->办事大厅->在校证明打印申请),凭“在校证明”代替学生证参加考试。若身份证丢失,可在粤省事APP中,进入“数字空间”->点击“去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居民身份电子凭证

6、监考人应严格组织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如有学生作弊,监考人须认真做好记录,保留作弊证明材料,填写好《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已附于试卷袋内)并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如遇扰乱考场秩序或突发情况等,要迅速联系考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考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附件3)。

7、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学生再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的须由监考教师或考务人员陪同。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须将答卷和试卷分开收集,并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别整理好,清点无误后交到考务室验收答卷,完成回卷手续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区域。将试卷交考务室前,两位监考人务必认真核对回收试卷及答卷的数量和签到学生数是否一致,对有配发答卷的试卷和答卷是否按要求分开整理。一旦发现人卷不一致或答卷错放的,视同丢失试卷,严格按学校制度处理。

四、阅卷工作及成绩录入报送要求

1、阅卷老师应遵照《[教务通24-191]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广州校区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阅卷工作要求进行阅卷,并在课程考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好阅卷、 评分、试卷装订、成绩提交以及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2、成绩录入由阅卷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操作(未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成绩备注栏中注明“缺考”),《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1519。阅卷教师须认真负责评阅试卷,及时、准确报送成绩,对晚报、错报的将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成绩录入操作手册请详见《附件3:教务系统期末成绩录入操作手册(教师版)》。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23:59前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班学委及辅导员务必将统考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督促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

2、各位监考老师务必认真监考,不得在考场内交谈、阅读书报、接打电话、使用各类电子设备进行信息浏览与视听。监考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3、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学校规章制度及通知为参考(《[教务通24-191]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广州校区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教务通24-191]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广州校区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3:教务系统期末成绩录入操作手册(教师版)

附件4:《监考人员变更申请表》


教务办

2024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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