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国家精准资助、动态管理的要求,保障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审核、辅导员审核以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研究审定,现把2025年新增的困难认定的同学名单及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1533办公室殷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20-87975683。
特别说明:本次困难认定是学院拟认定的结果,最终结果请以省厅资助系统认定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