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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春季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结果公示

2025年04月23日 18:44 经济与管理学院:殷金桃 点击:[]

各班级:

为落实国家精准资助、动态管理的要求,保障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审核、辅导员审核以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研究审定,现把2025年新增的困难认定的同学名单及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1533办公室殷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20-87975683。

特别说明:本次困难认定是学院拟认定的结果,最终结果请以省厅资助系统认定为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3日

 

上一条:[学院通知 25-2006]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与质量诊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学院通知25-2005]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届(2022级、2023级两年制试点班)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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