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等级,现将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从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3日,共3天,广大师生如对上述初审名单有异议的在2025年5月23日前,署真实单位(班级、姓名)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1-533)反映。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683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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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学院通知 25-2006]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与质量诊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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