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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25-2020]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5年11月13日 14:44  点击:[]

学院通知25-2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3在校生: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本学期2023级在校生重修考试工作定于20251128日(第十三周周五)完成,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的课程,经正考、补考后仍不及格的2023级学生,具体考试科目及名单详见《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安排表》。

二、重修时间及安排

(一)教务处及其他开课部门组织重修

1.重修科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1科。

2.重修安排:

具体科目重修安排、要求及时间详见《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安排表》。

(二)学院组织重修

1.学院重修科目:《财务管理》、《仓储与配送管理实务》、《管理学基础》、《纳税实务》、《培训与开发实务》、《商务礼仪与沟通》、《推销技术》、《销售管理》、《运输组织管理实务》、《自媒体文案策划》等10科。

2.学院重修安排:

具体各科目重修安排、要求及时间详见《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安排表》及对应的重修科目试题(附件2-3)。

三、成绩录入

考试成绩须于123日(第十四周周三)23:59点前完成录入。阅卷教师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提交后,须打印成绩表一式一份,交学院教务办1519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科目考试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其他非本校证件一律不承认),方可参加考试。若学生证丢失,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好在校证明代替学生证。

2)相关辅导员应及时通知到相关班级学生。

3)阅卷教师须认真负责评阅试卷,及时、准确报送成绩,对晚报、错报的将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重修安排表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纳税实务》重修试题

附件32025-2026学年第1学期《商务礼仪与沟通》重修试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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