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5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85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条件和等级,现将我院2025- 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3天,广大师生如对上述初审名单有异议,可在2025年11月19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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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