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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26-4003]关于选拔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26年06月09日 16:22  点击:[]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会工作实际,拟定于2026年6月下旬召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选拔大会代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的组成

1.代表分配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2025级、2024级在校学生2161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48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2.22%。其中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比例应不超过40%;女代表比例应不低于25%;请各班级公开推选1名学生代表。

2、代表条件

正式代表要求严格把关,选出代表性强且符合以下要求的学生:

(1)本院2025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3、代表权力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4)听取、审议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4、代表义务

(1)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5)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5、产生办法

(1)代表在二级学院团委指导下,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

(2)各班级推选产生的代表,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经筹备工作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二、代表团的组成

根据学院学生代表情况组合成若干代表团,代表团中体现广泛性和综合性。各代表团团长由学院推荐1名学生担任,最终代表团团长名单由代表资格审查组拟定并提交大会审核通过。

1、其他要求

请各班级于6月18日周四下午15:00前民主推选学生代表,学院将在班长群通知并收集学生代表的信息。

联系人:罗益鑫、叶婷婷

联系地址:人文艺术楼531办公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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