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是学校授予班级的最高荣誉,也是对班级建设检验效果的综合评价。为更好地引导各班级朝先进集体的目标努力,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班级优秀团队奖评选办法》等条例拟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先进集体界定:
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队、最佳团队等。
第二条 评审程序:
1.班级对照申报条件自行申报奖项;
2.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条件逐一核查资格;
3.确定入围班级后按加、减分细则进行赋分;
4.赋分结果上交学院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评审;
5.评审结果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
6.公示无异后,填写申请表并上交学校评审。
第三条 评审细则
(一)评审说明
1.经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符合申报资格的班级赋予基准分100分;所有参评的班级最终得分必须要在基准分100分及以上才可以参加最终的评选资格。
2.根据班级在评审年度内综合表现按加减分细则进行加减分;
3.根据各班总分及综合表现情况,按学校规定比例推荐候选班级。
(二)加分细则
1.班级在评审年度内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奖加25-30分;.班级在评审年度内获省级先进集体奖加15-20分,获市级先进集体奖加10-15分,获区级加8-10分,获校级先进集体奖加6-8分(视奖项含金量而定),获院级先进集体奖加4-6分;
2.班级个人在评审年度内获国家级奖项6-8分,省级奖项加4-6分,获市级奖项加3-5分;区级奖项加1-3分;
3.班级在评审年度内积极参与校、院重大活动,活动参与率达85%及以上加5分;
4.班级在评审年度内平均到课率高于基准到课率(大一96%,大二93%,大三90%),按到课率每高1%加1分计算(精确到少数点后两位);
5.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有制定班级年度发展规划且执行效果较好,加2-3分;
6.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所辖宿舍评为学校文明宿舍每间每次加1分;学院文明宿舍的每间每次加0.5分。
(三)减分细则
1.班级在评审年度内平均到课率低于基准到课率(大一96%,大二93%,大三90%),按到课率每低1%减1分计算;(精确到少数点后两位)
2.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没按校、院规定时间上交资料,每迟交一次扣2分;
3.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校、院重大活动参与率未达60%扣5分;
4.班级学生在评审年度内晚归(晚归免责的不扣分)1人次扣2分;
5.班级学生在评审年度内晚熄灯1次扣1分(以宿舍为单位计算);
6.班级学生在评审年度内大声喧哗1次扣0.5分(以宿舍为单位计算);
7.受学院通报批评1人次扣0.2分(不含晚归、晚熄灯、大声喧哗以及因使用违规电器给予宿舍成员的通报批评);
8、宿舍被查有违规用电器的扣2分/间。
(四)否定条款
1.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有同学受学校行政处分(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参与评审;
2.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总体欠费率高于0.2%不参与评审;
3.班级在评审年度内晚归人次达6次及以上不参与评审;
4.班级在评审年度内平均到课率低于90%不参与评审。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0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