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21-20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于2019级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9级在校生:
根据学校《[教务通21-067]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2019级重修考试工作定于2021年7月7日(第十八周周三)前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9级符合学校重修考试有关规定的学生,具体名单及科目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重修考试科目安排表及名单》(附件1)。
二、重修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1.学校统考科目
《大学英语2》、《经济应用数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用英语2》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请留意后续学校教务处通知。
2.学院统考科目
《财务会计》、《市场营销》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请留意后续学院教务办通知。
(二)其他科目
1.体育课程:
考试要求:(1)考试时请带上学生证、手机、签字笔。(2)6月24号和7月1号14点30点前完成签到(过时则视为弃考处理)。(3)所有重修学生6月24号和7月1号都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去参加重修考试,并签到两次(考试前签到一次,完成考试签到一次,缺一不可)(4)男子1万米,女子6千米。考试前未签到的同学自行参与到考试过程中,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时间:6月24日14:30-16:30
7月1日 14:30-16:30
考试地点:3区田径场,如下雨地点改三区广场舞台
2.其他课程
非考试课程的其他科目,于7月7日(第十八周周三)前完成,具体安排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重修考试科目安排表及名单》(附件1)。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重修考试科目安排表及名单
附件2-8:各科目重修试题
教务办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