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条件和等级,现将我院的346名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3天,广大师生如对上述初审名单有异议,可在2018年11月20日前,署真实单位(班级、姓名)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1-531)反映,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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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16日